盛运环保四大罪 实控人及董事长开晓胜拟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盛运环保公布,2019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3号(“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盛运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1)2016年度报告少计资产、负债约9.78亿元,存在虚假记载;
(2)未按照规定披露2014~2018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2014~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盛运环保作为债券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逾期债务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
一、责令盛运环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开晓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胡凌云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杨宝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王仕民、刘玉斌、丁家宏、张粮、范成山、韦文金、宋安宁、祝朝刚、郑凤才、赵晓阳、乔广义、程晓和、杨吉涛、潘岚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开晓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而开晓胜作为盛运环保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其指使、安排人员通过设立表外账户进行借款、违规提供担保、为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所披露的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开晓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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